根據教育部和省、市有關文件精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初中畢業生,可在考試成績上加一項最高照顧分,加分后的成績作為考生的總分參加錄取。
1.農村獨生子女、二女結扎戶子女,憑縣(市、區)原計生部門頒發的獨生子女證或光榮證及有關證明,在普通高中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2.烈士子女憑市民政部門證明,華僑子女憑市僑務部門證明,港澳臺胞子女憑省級統戰部門證明在普通高中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3.少數民族考生憑戶口本和民族宗教局證明在普通高中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4.軍人子女按照甘肅省教育廳、甘肅省軍區政治部聯合下發的《甘肅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的規定》(政聯〔2012〕84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5.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按照甘肅省應急管理廳、甘肅省教育廳聯合下發的《甘肅省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教育優待規定》(甘應急人事〔2019〕41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6.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按照甘肅省教育廳、省公安廳印發的《甘肅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的工作實施細則》(甘教發〔2018〕43號)相關規定執行。
7.根據甘肅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等20部門關于印發《甘肅省軍人軍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優待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甘退役軍人發〔2021〕50號)要求,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子女按相關規定執行。
享受各類照顧考生的照顧分不累加,只加一項最高分;享受照顧考生證明有效截止日期為5月31日,凡是在截止日期內沒有提供相關證明的,一律不再享受加分政策;享受各類照顧的考生,學校必須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充分接受考生及家長的監督,公示結束后,各學校以正式文件于6月12日前統一上報區教育局。
中考當天,考生可根據準考證上的入場截止時間進行合理安排,在相關科目開考前提前入場,早餐不要吃太多難消化、油膩的食物。多數學校會安排帶隊老師在考點門口發放準考證。考生領到準考證后,最好將其裝進文具袋,不要夾在課本中或放進衣服口袋里,以免丟失。
考生持準考證進入考場后,應將準考證放在課桌指定位置備查;拿到試卷后,要認真聽監考老師宣讀有關規則、注意事項,按要求填寫好個人信息,然后用兩三分鐘瀏覽試卷;若試卷缺頁或印刷不清,可舉手示意監考老師幫忙解決。考生考完一門后,應盡快轉入下一個科目的備考中。不要和同學討論考試情況、不要互對答案,以免影響下一場考試。